不把公职人员当人,吃亏的还是老百姓

今天这篇文章很可能会引起不适,尤其是认为公职人员应当无私的朋友,但纵然会引来很多批评,还是要说实话,更要讲人话,毕竟不能活在梦里,让社会变得更好的前提是尊重现实,而不是好高骛远。
很多人认为政府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拥有绝对能力,认为执法人员是万能的,如果做不到就是人有问题。但现实并非如此,就算在职责范围内很多事也做不到,并非不想干,而是没资源、没能力、做不到。
想当官的人很多,但也有很多人不想当官,就想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公职人员干到退休,毕竟担任一定职务的需要面对很多现实的无奈和压力,有经费、人力的不足,有上级的高要求,有群众的高期待等等,就这么几杆老枪,很多事都做不到。
上周跟几位朋友聊到体制内普遍出现的规避责任、逃避追责,有人指责违背了“为人民服务”的原则。站在道义的制高点上,批评的很对,作为公职人员就应该尽职履责,传统上也要求领导干部需要有“为天地立心,为生民立命”的情怀,更要“当官不为民做主,不如回家卖红薯”。
真这么简单吗?
现实中各级政府文件,出现越来越多的是“层层传导压力、压紧压实责任”,压实、传导到最后全到了最终避无可避的基层。
追责是需要的,但过于严厉只会导致人人自危,把心思用在档案工作上,事事要留痕,把大量时间用在形式主义上,用文件去落实要求。
体制内向来激励严重不足,条条框框卡在那里,做事是应该的,往往最多精神奖励,一旦做错事,责任却是实打实的,倘若还引起了舆论关切,后果就更严重了。
有功未必奖,有错却必罚,多干多错,到最后还不如啥也不干的人来的舒心,循规蹈矩、少干不干也成了自保最保险的方式。
长此以往,越追责,越慵懒、越躺平。敢于开拓创新的干部越来越少,就说刚刚爆红的淄博,上下齐心、全民努力,领导者敢于开拓创新是非常重要的因素,但风险很大。
开拓创新就是要打破成规,而规矩能保护人,只要按规矩去做,就算有什么不好的结果责任也很轻,打破规矩,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就说淄博,倘若在全国关注的时候,如果出现重大意外或者舆情事件,被人抓住机会抹黑、戴高帽,压力可想而知。
类似的例子太多了,比如小岗村的18个血手印,比如一些打破行业成规的先行者,有的功成名就,还有的沦为阶下囚。具体的例子就不举了。
现代化强调人的发展,要以人为本、尊重人性,那公职人员是不是人,要不要尊重公职人员的人性?
现在有很多扭曲、极端的声音。
最典型的除了上面提到的认为公务员就应该无私奉献,就是认为公务员贪污腐败,花不着自己工资。
真的吗?
先不说严密的监管体系,就算想贪腐受贿,那起码得掌握权力,被人求得着吧?但有权力、有资源的有多少?去掉家里有钱、内心有坚守不屑贪腐、理性思考不愿因小失大等等情况,又能有多大比例?
靠工资生活的才是大多数公职人员的常态,不靠工资的大多是家里有钱。公务员待遇令人羡慕,并非公务员待遇本身有多高,而是全社会整体水平太低。越是市场经济不发达的地方,公务员相对地位越高,到了北京、上海等地,公务员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作,到了相亲市场,甚至是被鄙视的对象。
要说贪污腐败,体制外要比体制内更加普遍和猖獗,只不过在体制内叫腐败,在体制外叫行规。如果有不同意见,改天小镇就来谈谈这些五花八门的“行规”,人性不会有什么不同,监管体系全面、倍受全社会关切都压不住贪腐,何况少有制约的地方。
现在对公职人员的要求有些病态,说公职人员不靠工资吃饭,又说公职人员本应为人民服务,既然是如此干嘛拿这么多钱,要求“用爱发电”,更甚至极端到要求不能有后代、不能有亲属,就一个人无私奉献。
可能吗?
太监无后,可最贪钱的也恰恰是太监,如果还牵挂子孙后代,反而会有所收敛,啥都指望不上了,对钱的追求会更加病态,这已经被历史一再证明了。
之所以“无私”被人崇尚,恰恰说明稀少,把一个稀少的美德强压到普通人身上,并不现实,大概率展现出“无私”的往往是别有目的,为此扭曲、压抑自己的本性,时间久了一定会心理变态,找到机会一定会变本加厉的“赚”回来,这就是人性。
是人就有七情六欲,是人就不可能完美。
水至清则无鱼,要求既要清正廉洁又要敢于创新、敢于做事,能做到的人确实有,但很多时候往往难以兼得。
创新是好听的说法,换个角度实际就是破坏现行制度,敢这么干的往往胆量过人,现实中很多因贪腐被处置的,并不是通常认为的直接拿钱,有时候其实是为了做事,要打破旧机制建立新机制,重塑利益关系,这个过程很容易违规。
这时候就要面临人性的抉择,“能而贪”“廉而庸”,显然都不是理想的好干部,但是如果必须选一个,选谁呢?
壮着胆子说下自己的看法:
如果必须选,宁可“能而贪”,对于贪还是有办法约束的,比如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督体系,动用更先进的数字技术对个人、家庭以及相关人员进行监督,发动全民监督等等。
更何况,如果真的越过雷池违法违规,那也是咎由自取,该追究什么责任依法追究就是了,还能以儆效尤。
就怕“廉而庸”,啥问题都没有,可啥成绩也没有,为官一任循规蹈矩,错失发展良机,对自己负责的领域和地区没有贡献,经济起不来、就业没有改善、收入没有提高,不去想如何开拓发展新路,就按照老做法发债卖地,也不能说他什么。
这种在其位不谋其政、庸庸碌碌、尸位素餐的,才是最大的腐败,才应该严惩。
说来说去,其实就三句话:
要把公职人员当人,尊重人性,不能眼里容不得沙子;
不要非黑即白,整顿吏治、打击贪腐和营造做事的宽松环境,并不矛盾;
对公职人员过于严苛,对老百姓就真的好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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